【招标】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3年校园引入自动售货机(共需19台)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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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企业信息
信息日期:2020-05-15(附注说明:本站所发布的招标信息,仅为信息提供参考,具体详情内容请向招标或代理单位咨询)来自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消息,该校因方便师生生活的需要,近期拟在校

信息日期:2020-05-15

(附注说明:本站所发布的招标信息,仅为信息提供参考,具体详情内容请向招标或代理单位咨询)

来自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消息,该校因方便师生生活的需要,近期拟在校园内引入自动售货机服务投放项目,并在日前发出有关公告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标。有关公告内容列述如后俾供参考,具体详情请向招标单位咨询。

 

一、项目名称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3年校园引入自动售货机服务。

 

二、项目期限

服务有效期为:2020年5月3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三、项目情况及要求

学院在校师生约13000人左右,校方不保证此数为全年学生数(有学生外出实习),本校不是完全封闭管理,校内设有超市。

货物(服务、工程)名称:2020-2023年校园引入自动售货机服务

项目要求:

1、设备安置地点:

地点

数量

单位

园湖校区女生1号公寓进门右侧

1

园湖校区教学大楼进门左侧

1

昆仑校区教学北楼进门左侧

1

昆仑校区综合教学楼进门右侧

1

昆仑校区综合教学楼右附楼1楼楼梯下

1

昆仑校区汽车实训大楼1楼

1

昆仑校区运动场体育馆内一楼过道

1

昆仑校区运动场球馆内

1

昆仑校区校园驾校

1

昆仑校区管理楼负1楼

1

昆仑校区中二区学生公寓2栋一层

1

昆仑校区中二区学生公寓3栋一层

1

昆仑校区中二区学生公寓4栋一层

1

昆仑校区中二区学生公寓7栋一层

1

昆仑校区中二区学生公寓8栋一层

1

昆仑校区东区学生公寓9栋入口内

1

昆仑校区东区学生公寓10栋入口内

1

昆仑校区东区学生公寓11栋入口内

1

昆仑校区东区学生公寓12栋入口内

1

2、由学院统一安排指定自动售货机投放地点及占用面积,自动售货机投放不能影响投放场所消防通道的畅通及其他消防安全,确保投放场所的合理性、美观性。

3、投标方可现场勘察,勘察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10点-11点。

4、运营方免费提供自动售货设备,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清洁保养及日常运营管理服务(设备所有权归运营方)。

5、自动售货机的运营应确保24小时服务(学生公寓内自动售货机凌晨12:00-上午7:00暂停服务)。如有故障,

需在24小时内对设备进行修复。设备运营时产生的噪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6、自动售货机只允许销售各种饮料及小食品,售价不得高于学院周边各超市零售价(投标时需附销售物品价格清单作为后续签订合同时的控制价)。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的所有商品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因设备所销售商品对购买人造成人身损害及不良影响或财产损失的,由运营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运营方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接受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校方的整改要求必须予以落实。

8、校方负责设备安置地点电源到位,计电表由运营方自行购买,计电表必须经过供电部门鉴定与校正,由学院统一安装,执行国家收费标准。

8、安装、调试期限: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9、运营方不得更改经营范围,不得对摆放的售货机及所销售的商品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数量:共19台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

1、单位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的新营业执照,提供相关复印件并盖章)。

(3)必须具有对公银行账户。

(4)营业执照须有本项目合法经营许可范围。

(5)近三年内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2、技术水准

(1)具有自动售货等项目必须的专业技术条件。

(2)自动售货机销售的所有商品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相关食品安全要求。

3、硬件设备

(1)全天候联网监控,实时故障报警,高效反应。

(2)支持纸币、硬币支付,手机客户端、支付宝、微信二维码支付。

(3)自动售货机上配置广告栏,并免费供校方使用,及其他拓展功能。

 

五、报价要求及履约保证金

1、报价为运营方向学院缴纳不低于1500元(台/月)管理费(不含电费),每年按10个月计算(寒暑假2个月除外);按学院实施电费标准缴纳设备实际使用电费。管理费按季度预交,缴纳时间为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电费按学院实施电费标准缴纳设备实际耗电量。电费按季度结算,结算时间为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

2、投标方报价应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市场变化等暗含的各种因素,合同确定后需向学院交纳1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返还。其他不再另增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提交材料应包括: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及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项目使用的设备情况和后续的维护及运营方案(格式自拟)、投标报价只需报单台设备每月的管理费(附销售物品清单价格)、从事投标团队组织及人员基本情况介绍表和投标人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合同)。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需提交书面版本文件并密封加盖单位章印。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本次采购无出售标书。

 

八、询价采购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本次采购无出售标书,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0年5月21日9:00~10:00,逾期不受理。

 

九、投标地址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物流管理楼(202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十一、监督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771-5650229

招标人: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1258号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71-5650355563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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