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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日期:2020-05-23
CTZS-2020-032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成铁商旅公司贵州省安六城际铁路车站商业点位经营权招商。
1.2项目地点:安六线城际铁路车站(六盘水东、冷坝、长箐、六枝南、黄桶北共五站)站房内。
1.3项目规模:成铁商旅公司贵州省安六城际铁路车站商业点位:土特产及特色食品店、卤制品店、自助设备、餐厅、饮品店、便利店业态:划分为17个包件,面积共约913平方米;(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资源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18〕522号)
3.招商内容、范围及业态经营范围规范
3.1招商内容:
成铁商旅公司贵州省安六城际铁路车站商业点位经营权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共17个包件。
1包件:六盘水东站餐厅业态(点位编号:LPSD-Z01),面积330平方米。经营期限:60月,免租装修期2个月,不含招商期。
2包件:六枝南站饮品店业态(点位编号:LZN-Z03),面积130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3包件:六盘水东站饮品店业态(点位编号:LPSD-Z03),面积110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4包件:六盘水东站卤制品店业态(点位编号:LPSD-Z06),面积25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5包件:六盘水东站自助设备业态(点位编号:LPSD-Z07),面积4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6包件:六盘水东站自助设备业态(点位编号:LPSD-Z08),面积4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7包件:六枝南站自助设备业态(点位编号:LZN-Z04),面积4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8包件:六枝南站自助设备业态(点位编号:LZN-Z05),面积4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9包件:黄桶北站自助设备业态(点位编号:HTB-Z02),面积4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10包件:冷坝站自助设备业态(点位编号:LBW-Z02),面积4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11包件:长箐站自助设备业态(点位编号:CJW-Z02),面积4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12包件:六盘水东站土特产及特色食品店业态(点位编号:LPSD-Z05),面积75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13包件:六盘水东站便利店业态(点位编号:LPSD-Z02),面积100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14包件:六枝南站便利店业态(点位编号:LZN-Z01),面积70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15包件:黄桶北站便利店业态(点位编号:HTB-Z01),面积15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16包件:冷坝站便利店业态(点位编号:LBW-Z01),面积15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17包件:长箐站便利店业态(点位编号:CJW-Z01),面积15平方米。经营期限:36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不含招商期。
3.3业态经营范围规范:
1. 餐饮:中西餐饮制售。包括饭食、面条、面点、汉堡、甜品、卤制品(散装卤制品,不含预包装类卤制品)、烘焙、饮料(不含瓶装饮料)、小吃(必须注明为现场加工、加热,不含盒装、袋装的方便面、方便米饭)。
2.便利店:预包装食品(饮料)、日用百货、香烟、酒水(禁止销售玻璃、陶瓷瓶装酒)、特产(商家应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资质)。
3.卤制品店:只准销售预包装类卤制品。
4.土特产店:特定区域、品质优异的农林产品或加工产品、矿物产品、纺织品、工艺品等。不包括饭食、面条、面点、汉堡、甜品、卤制品(散装卤制品,不含预包装类卤制品)、烘培、饮料(不含瓶装饮料)、小吃(必须注明为现场加工、加热,不含盒装、袋装的方便面、方便米饭)。
5.自助设备:包括自助售货机、自助照相设备、娃娃机、礼品机、自助唱吧、咖啡机、饮品机。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若竞商人为加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或委托书,授权书或委托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4.2 企业的注册资本及其他要求:所有包件业态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3 须诚信守法经营,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4 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处于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
4.5 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2019年度或者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的期末累计利润(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亏损。(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4.6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约定
5.1 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须向招商人按中商总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经营协议。非因招商人原因,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正式合同签订前,中商人如需临时经营,须在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与招商人签订临时经营协议,临时经营协议期限至正式合同签订完毕为止,协议金额按中商价测算出的单价执行。正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周期为:6个月。中商人需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
5.2 资产担保:中商人用不低于一年合同金额的等价资产(现金、银行保函、房产、土地、有价证券)进行担保,担保相关费用由中商人承担。采用房产、土地、有价证券担保方式的,必须是中商人完全独立所有、不附带任何抵押、质押的资产,房产必须是第二套以上的房产,由招商人指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费用由中商人承担),不足部分可以用现金方式补足。担保的有效期不得低于合同规定的经营期限。
5.3 竞商人在竞商文件中必须明确资产担保的具体方式,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中商后必须在招商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担保手续,并向招商人提交相关资料。中商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完成担保的,取消中商资格。
5.4 竞商人中商后,提供的经营方案与招商文件约定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商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中商资格。
5.5餐厅业态中商人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含免租装修期)未开业,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房产。其他业态中商人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含免租装修期)未开业,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房产。本次招商餐厅业态免租装修期2个月;卤制品店业态免租装修期1个月;自助设备业态免租装修期1个月;土特产及特色食品店业态免租装修期1个月;饮品店业态免租装修期1个月;便利店业态免租装修期1个月。
5.6 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中国铁路成都集团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新增设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5.7 商业点位基础消防补强(如:消防机械排烟、防火玻璃更换、大门尺寸不符合消防规范更换、手动声光报警系统添加、消防烟感喷淋不足增加等),由中商人二次装修报建时自行出资补强。
5.8 本次招商以该点位的经营权招租,规划业态的面积仅作为经营业态和店面设计的参考,不作为核定租金的依据。
5.9 商家中商后,因消防报审等原因造成开业滞后,中商人不得据此要求招商人赔偿或补偿损失等。
5.10 合同期满后,中商人应向招商人交还房产,中商人交付的房产应符合正常合理使用后的状态。中商人有权拆除及取回中商人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分或全部,但中商人不得损害或拆除与承租物不可分割的财产(设备)。
5.11 本次招商的部分点位因涉及反恐防暴打围(点位情况已在明细表中进行标注),可能会对商家经营造成影响,竞商人竞商前应进行现场查勘,咨询招商单位、车站或公安等相关单位。经营期间,因反恐防暴、安保等需要,对商家经营造成影响的,经招商人核实后可对影响期进行展期调整,除此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中商人不能据此要求招商人赔偿补偿损失等。
5.12 本次招商点位必须纳入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ERP商业管理系统和数据采集系统的统一管理,同时接受招商人的统一资金管控。管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商人必须在商铺所在地指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并与招商人和指定银行签订资金管控(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扣收、支付控制)相关协议及对应授权书;中商人同意招商人查询其在指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的余额、明细信息,中商人应保证其在专用账户余额不低于约定留存资金。中商人在该承租房产经营的所有收入(见特别约定5.13)(包括但不仅限于现金、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等网上支付)必须归集到该账户;中商人销售收银系统必须开放计算机接入端口,并安装指定的数据采集软件或硬件,开通互联网;数据采集和资金管控相关费用由中商人承担。中商人未按招商人要求办理ERP商业管理系统和数据采集、资金管控的,将视为违约行为,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招商人,并列入招商黑名单。ERP商业管理系统和数据采集、资金管控的具体实施要求由双方与指定银行另行签订协议明确。
5.13所有收入:指中商人在该商铺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全部收入(未经扣除任何成本费用及税款的全部收入)。
5.14 中商人应按照招商人要求,中商后需遵守“关于印发《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车站商业商家经营规范(试行)》的通知(成商旅商贸〔2019〕73号)”,否则招商人可以无条件取消中商资格。
5.15 竞商人在竞商文件中,必须明确经营产品目录,未明确的商家经营产品必须经招商人审定同意。
5.16 中商人在合同签订前需要按照担保金额的30%提供现金担保,至完成房产、银行保函等担保手续后无息退还现金担保。缴纳期限:中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若超过该缴纳期限,招商人有权取消中商资格并不退还中商保证金。
5.17 中商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资产担保。若未按期完成担保,视为违约,招商人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中商人相关法律责任。
5.18便利店业态店招统一按照“成铁乐购”字样设置(详见附件:成铁乐购店招),不得自行设置店招和加盟其他商家。
5.19餐饮业态包件隔油池、排油烟等基础设施由商家完善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合同如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后,对中商人购置、设置、添附的该项投资招商人将不予以赔偿、补偿。
5.20 因中商人原因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必须缴纳三个月租金金额的资产占用费。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二轮竞价方式。
7.招商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在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持公司介绍信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账凭证复印件(汇款凭证备注信息格式“招商编号+包件号+标书费+秦老师”)、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招商文件售价每个包件500元,(汇款账户须为企业账户,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售后不退。
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028-86451127,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7.2 本次招商不接受邮购招商文件。
8.招商时间、地点
详见招商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10.联系方式
招商人: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2段1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6434990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邮编:610051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028-86451127
邮箱:610619704@qq.com
开户名: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号:(此处略,具体详情请向招标单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