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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日期:2020-07-30
本项目“驿达公司自动售货机租赁服务项目”已列入2020年度采购计划,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对“驿达公司自动售货机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驿达公司自动售货机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驿达公司所辖安徽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
3.采购内容:为充分挖掘服务区的商业资源,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完善服务区服务功能,拟在服务区投放自动售货机提供商品服务。分批次在服务区投放约90台。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对投放数量进行增减,请竞标人在竞标时自行考虑风险报价,因采购人投放数量增减,报价不予变更。
4.最高限价:97.20万元;
5.采购类别:服务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服务期:3年
二、资格最低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拥有一个自动售货机运营服务项目业绩合同(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售货机数量等相关内容,可提供相关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2.信誉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
(4)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7年1月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承诺;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7月30日起在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询比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10时,递交地点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科技园内10号楼)。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视其默认评审结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科技园内10号楼
联系人:蔡工/徐工
电话:0551-65333527 / 0551-65333776
邮箱:xuy221@ahjkjt.com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公告在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询比事项
1.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由供应商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2.响应文件装订及包封
(1)响应文件由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本次响应文件采用胶装,否则供应商应对其响应文件未胶装而导致的缺损负责。
(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装订密封,并清楚地标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响应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响应文件 在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密封完好,封套上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3.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2)响应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
若采用电汇(转账)形式,响应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本公告所示账户,并在本项目询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
(3)响应保证金退还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原来款账户全额退还中标人及未中标人响应保证金。
(4)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①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②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
③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④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询比文件澄清
(1)供应商对询比文件的疑问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通过邮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2)采购人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天前以答疑澄清形式在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供应商应主动关注网站上的相关信息,无需回函确认;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八、响应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号:1302011919201123880
注:供应商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收据和单位基本账户,以便后期退还响应保证金时使用。
附件:询比文件(请登录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ahydgs.com/uploadfile/2020/0730/202007300535587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