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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日期:2020-08-17
一、名称:售货机安装及配送服务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编号:2020-HJZSTJ-3001
三、项目概况
为我部提供自动售货机免费安装及商品售卖(含饮料、食品、日用品等)服务,年消费额约30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报价人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必须包含食品及日用品的销售),及良好的本地化服务能力(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8月21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浙江省舟山市。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其中复印件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报名文件资料、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密封完整,在密封条上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需公对公缴纳,不接受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0年9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三)评审地点:浙江省舟山市。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216572773
座机:0580-277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