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安装自动售货机(1项)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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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企业信息
(附注说明:本站所发布的招标信息,仅为信息提供参考,具体详情内容请向招标或代理单位咨询)
 发布时间:2020-08-28 20: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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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安装自动售货机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资金来源:其它  
受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就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安装自动售货机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安装自动售货机项目
2、项目编号:TJ-2020-C-205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安装自动售货机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5000元/台/年,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此预算。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提供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4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9月1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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