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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日期:2020-04-01
一、招标编号:HYGJ20007A-ZFCG
二、招标类型:竞争性磋商
三、招标内容: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序号 |
服务内容及数量 |
中标单位数量 |
1 |
1、自动售货机约65组(实际投放数量待中标后双方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商议)。 2、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 3、经营范围:可提供饮料、饮用水、方便面、小型数码产品(如充电器、充电宝、数据线等)等商品。不得经营学院明令禁止的商品(如烟、 酒等) |
2家 注:学院共有东、西两个投放区,中标单位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择投放片区。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个体户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获取方式及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到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4月13日下午14:30时
地点:陇南大酒店22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115号)
七、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一琴/15379006998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986号2幢4-7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