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齐齐哈尔站齐南站售票厅商铺出租(用于经营自动售货机共2包件各1.5m2)

  • 0
  • A+
所属分类:企业信息
本站所发布的招标信息,仅为信息提供参考,具体详情内容请向招标或代理单位咨询

信息日期:2020-07-28

(附注说明:本站所发布的招标信息,仅为信息提供参考,具体详情内容请向招标或代理单位咨询)

商铺招商信息(2020年7月28日第22号)

Qz2020-022号:

一、招商信息

一、项目名称:车站商铺出租。

二、项目内容:具体见包件信息。

三、报名及审核:

1.报名截止到8月5日11时。

2.资质审核:参与竞标人需提供竞标相关资料和资质等,由齐齐哈尔站招标委员会审核。

四、竞标形式:采用公开招标和商务洽谈方式招租;意向方达到2家及以上时即举行网上公开竞价。二次公告后仍然只有一家或无人报名时,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招租每次加价1000元。

五、竞标时间:8月6日9时-11时。

■包件1:

一、项目名称:车站商铺出租。

二、项目内容:齐站售票厅东侧,面积1.5平方米,招商底价:12000元/年。用于经营自动售货机。租期三年,租金逐年递增5%。

三、报名及审核:

1.报名截止到8月5日11时。

2.资质审核:参与竞标人需提供竞标相关资料和资质等,由齐齐哈尔站招标委员会审核。

四、竞标形式:采用公开招标和商务洽谈方式招租,只有一家或无人参与时,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仍然只有一家或无人报名时,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招租每次加价1000元。

五、竞标时间:8月6日9时-10时。

■包件2:

一、项目名称:车站商铺出租。

二、项目内容:齐南站售票厅西北侧,面积1.5平方米,招商底价:13500元/年。用于经营自动售货机。租期三年,租金逐年递增5%。

三、报名及审核:1.报名截止到8月5日11时。2.资质审核:参与竞标人需提供竞标相关资料和资质等,由齐齐哈尔站招标委员会审核。

四、竞标形式:采用公开招标和商务洽谈方式招租,只有一家或无人参与时,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仍然只有一家或无人报名时,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招租每次加价1000元。

五、竞标时间:8月6日10时-11时。

二、招商公告

一、项目位置:齐站商铺出租,具体见包件。

包件1:齐站售票厅东侧,面积1.5平方米,招商底价:12000元/年。

包件2:齐南站售票厅西北侧,面积1.5平方米,招商底价:13500元/年。

二、项目名称:齐站商铺出租招商。

三、竞商人需提报资质、身份证明资料及提交方式:参与竞标人需提供单位名称(个人)、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商誉等。

四、商铺面积、底价、租期、租金收取方式:齐站商铺出租,具体内容见包件;租金一次性收取(现金或银行转账)。

五、项目评审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和商务洽谈方式招租,意向方达到2家及以上时即举行网上公开竞价,只有一家或无人参与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仍然只有一家或无人报名时,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招租。

六、报名及资质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及网上报名,由工作人员指导现场及网上报名(中国铁路95306招商平台http://222.32.76.75:18080/)。

2.现场及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自2020年7月29日9时至2020年8月5日11时。

3.资质审核:注册报名后,通过竞商资质审核后才有资格参加网上竞价,审核截止至2020年8月5日15时。

4.交纳投商保证金:按竞价底价的20%收取,于2020年8月5日15时前,存入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齐齐哈尔站指定银行账户,也可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直接到齐齐哈尔站财务科交纳。中商者在签订合同后,竞拍保证金可以冲抵商铺租金。未中商的保证金按原缴款方式退回。竞价过程发生恶意竞价或违反竞价规则等规定的,扣除保证金。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将无权参加竞商活动。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

账号:(此处略,具体详情请向招标或代理单位咨询)

开户银行:建行铁道支行。

七、竞商规则:竞价过程中实行底价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拍,本次竞价不延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价最高者中标。竞拍过程中必须选择升价竞拍,否则视为放弃。本包竞拍加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以价格高者优先。

八、承租人承担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否则不许营业,损失有承租人自行承担。

(2)租赁期间产生的电费、水费、卫生费等与房屋有关的各项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3)如现有电负荷容量不够用,由承租人联系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供电段进行人电负荷容量增容,所发生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已承担。

(4)承租人需负责对所租场地卫生进行清理。并履行租赁房屋对应的公用道路(公用区域)的卫生清洁和环境保护义务。

(5)承租人未经招商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场地用途。不得从事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物品和影响环保的物品及废弃物。

(6)承租人装修改造应有书面方案,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材料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产品,其方案经招商单位同意后方能实施。

(7)中标后不得转租或转让经营。

(8)不允许使用明火。如天燃气、液化气等。

九、开标或竞商的时间、地点:2020年8月6日9时-11时(具体查看参与包件竞价时间)在95306招商平台(哈局)网上招商竞价。如因网络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造成无法竞拍时,集团公司齐齐哈尔站将以电话方式告知。

十、竞商结果公示:竞价结束后将在95306招商平台(哈局)进行网上公示竞标结果。

公示日期: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10日。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0452-2925812 13945296232

十二、此公告解释权归集团公司齐齐哈尔站。

发表评论